宅基地申請條件如下:
1.申請宅基地的位置必須符合當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範圍;
2.申請面積是否符合宅基地審批標準。農村村民宅基地標準為每人20至30平方米,不足3人的戶按3人計算,4人的戶按4人計算,5人及以上的戶按5人計算。
3.申請人的戶籍必須在申請宅基地所在的村民小組。除回鄉定居人員外,禁止城鎮居民占用農村集體土地建房。
4.申請宅基地,首先要向村委會提出申請,提交相關證明,符合規劃建設申請條件。鄉鎮簽署意見,報縣政府批準,發放集體土地使用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條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享有對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使用該土地建造房屋及其附屬設施。
第三百六十三條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依照土地管理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