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林業局電話

林業局電話

林業局電話:0731-88137728

林業局是國家和省、市、縣政府的林業主管部門,負責轄區內的林業生態規劃建設、林業行業指導和管理、野生動物保護、森林病蟲害防治和森林資源保護等工作。

1.負責全國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擬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方針、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起草有關法規,監督實施。制定部門規章,參與制定相關國家標準和規定並指導實施。組織開展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物資源、濕地和沙漠的調查、動態監測和評價,統壹發布相關信息。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相關工作。

二、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國植樹造林工作。制定全國造林指導計劃,制定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並監督實施,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植樹種草等防止水土流失的生物措施,指導和監督全民義務植樹、造林綠化。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承擔全國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 上一篇:如何利用職務之便侵占公司財產?
  • 下一篇:樓頂漏水的物業該負責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