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當地農業戶籍並在當地居住;
2.* * *申請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年人均純收入12個月低於當地農村低保標準。符合條件者,可向當地鄉鎮政府提出書面申請;
3、緊急型,當發生火災、交通事故、家庭成員突發重大疾病或遇到其他特殊困難等緊急情況,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時,可以申請臨時救助;
4.支出類型。當教育、醫療等生活必需品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導致壹定時期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時,可以申請臨時救助。
申請臨時援助的方式如下:
1.向當地社區或村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2、申請人所在社區或村委會進行入戶調查,村委會和申請人如實填寫表格,本人簽字,村委會調查人員簽字;
3.提供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所有戶口本1份、信用社存折復印件,如貧困戶貧困戶信息卡1份、低保戶出具的低保證明1份;
4.材料匯總後提交街道社會事務辦審核,最後提交民政局審批。
法律依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十條。
申請設置醫療機構,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壹)設立申請書;
(二)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選址報告和建築設計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