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零配件是否計入非法經營額,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判斷。
壹般來說,如果零配件用於合法的生產經營活動,符合相關規定,那麽就不應該算作非法經營。但是,如果備件被用於非法經營或走私活動,則應被列入非法經營。
實踐中,需要根據相關證據和法律規定來判斷備件是否計入非法經營額。涉及具體案件的,需要由司法機關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
綜上,零配件是否計入非法經營額,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判斷,不能壹概而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壹條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五十三條規定:“走私貨物、物品,逃避繳納關稅和進口環節代征的其他貨物、物品的,以走私罪定罪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第八十二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