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履約保證金的期限

履約保證金的期限

法律分析:合同中約定了承包商履約擔保的有效期,壹般遵循約定,合同中約定的有效期限壹般為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竣工驗收後30天至180天;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銀行壹般會提供最長24個月的擔保時間。如果要繼續提供履約擔保,會再次提出申請,銀行也會向接受履約擔保的壹方提交公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六條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提交。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條* * *在保證期間,擔保財產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的,擔保財產所有人可以優先受償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也可以提存。

  • 上一篇:建築間距國家標準
  • 下一篇:綠色債券原則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