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合同規定,為客戶提供法律咨詢服務,起草、審查法律文書,代理參加訴訟、調解、仲裁活動,辦理其他委托法律事務,維護客戶合法權益。律師作為訴訟法律事務代理人或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人,應當在其受托人的職權範圍內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當事人可以拒絕委托律師為自己辯護或者代理,也可以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或者代理人。
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和法律的正確實施,擔任律師、訴訟代理人、刑事辯護人,參與調解、仲裁,解答法律咨詢,代寫法律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