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取保候審的退款流程怎麽走?

取保候審的退款流程怎麽走?

法律分析:取保候審期限屆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七十壹條的規定,或者公安機關、檢察機關、人民法院認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構成犯罪,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 作出取保候審決定的司法機關將制作解除取保候審通知書或者其他法律文書,送達被取保候審人,告知其取保候審措施已經解除。 被取保候審人員可持《取保候審通知書》或相關法律文書,到就近的收取保證金的銀行網點領取退還的保證金。

被取保候審人員領取退還的取保候審保證金時,無需向公安機關提出申請。取保候審最長期限為12個月。期滿後,作出取保候審決定的司法機關應當發出解除取保候審通知書。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九十七條。取保候審期間,被取保候審人員沒有違反本規定第八十五條、第八十六條的有關規定,沒有再次故意犯罪,或者有本規定第壹百八十三條規定的情形之壹的,公安機關應當作出退還保證金的決定,並通知銀行全額退還保證金。

  • 上一篇:請問什麽是房產證抵押?
  • 下一篇:確認股權轉讓合同無效有哪些規定?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