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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的風險責任

法律分析:1。在有限責任合夥律師事務所,基於合夥的“有限”性質,合夥人以其出資額或在合夥財產中的應得份額對合夥債務承擔責任,無論是合同債務還是侵權債務。2.事務執行中有過錯的合夥人的直接責任。負有直接責任的合夥人應當是對債務負有個人過錯的合夥人。另壹方面,合夥人要承擔有限責任,就必須符合法定條件。不承擔直接責任的合夥人不應是造成侵權的行為人或責任人,也不應是盡了最大努力及時補救侵權後果的人。否則,合夥人將被視為有過錯,不能免除直接無限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八條具有高等學校本科以上學歷,從事法律服務人員緊缺領域專業工作滿15年,具有高級職稱或者同等專業水平,具備相應的專業法律知識。申請專職律師執業的,經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考核合格後,準予執業。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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