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煙草專賣相關法律法規,擅自種植煙草和銷售煙絲屬於違法行為。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不同情況,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壹般為行政處罰。當然,如果販賣的數額較大,通常在5萬元以上,就會構成犯罪和非法經營罪。煙葉只能在國家規定的煙葉種植區種植,但必須與當地煙草公司簽訂煙葉種植合同後才能合法種植。走私煙草數額較大或者情節較惡劣的,犯有關法律規定的非法經營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壹,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第二十九條無準運證或者超過準運證規定的數量托運或者運輸煙草專賣品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處以罰款, 並可以按照扣押地省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上壹年度煙葉平均收購價格的70%收購非法運輸的煙葉,按照市場批發價格的70%收購除煙葉以外的其他非法運輸的煙草專賣品; 情節嚴重的,沒收非法運輸的煙草專賣品和違法所得。承運人明知是煙草專賣品而為無準運證的單位或者個人運輸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超過國家限量異地攜帶煙葉、煙草制品的,依照第壹款的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