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如下:
1,應攜帶本人身份證和犬只到所在地城市街道辦事處申請登記,填寫養犬登記表;
2、居委會簽署意見,簽訂養犬責任書;
3、經衛生管理部門配種、健康檢查、註射狂犬疫苗、植入芯片,取得犬只免疫證明;
4.攜帶本人身份證及以上資料到綜合行政執法局辦理養犬登記證。
養狗證相當於狗的身份證。犬牌上會寫姓名、電話、住址、犬種、公母、毛色、免疫、犬照片、犬牌號碼。
同時,飼養寵物要註意不要打擾他人的正常生活,不要侵犯他人的生命安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七十五條飼養動物,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給予警告;經警告不改正,或者放任動物恐嚇他人的,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驅趕動物傷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條第壹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