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茂名交警支隊車管所第壹分所,窗口主要業務是國產車註冊和換證。地址:茂名市茂南區油城九路沙田社區金達汽車廣場內,電話:2733962。
(2)茂名交警支隊車管所二分所。窗口的主要業務是國產車的註冊和置換。地址:寶豐市茂名市茂南大道28號,電話:2955866。
(3)茂名交警支隊車管所第三分所。窗口的主要業務是國產車和進口車的註冊和置換。地址:茂名市茂南區高水公路288號,電話:2661833。
(4)茂名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人民南便民服務站。窗口主要業務是電動車註冊和駕駛員更換。地址:茂名市茂南區人民南路209號院,電話:2858516。
(5)茂名大道車管服務綜合服務站,地址:茂名大道上濱塘村路口。窗口的主要業務是摩托車登記和換證。電話號碼:2299868。
法律依據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五十七條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滿前90日內,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境外的車管所提出申請。申請時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下列證件和憑證:
(壹)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駕駛證;
(三)縣級以上或者團級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條件證明。申請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應當提交省衛生廳指定的專門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狀況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