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瞞行為包括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規定民事行為,但也包括其他情形,其法律性質屬於意思表示不壹致。隱匿行為包括主體的隱匿行為、客體的隱匿行為和權利義務的隱匿行為。對於隱名行為,應當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和隱名民事法律行為的法律規定確定效力,適用法律。
隱瞞行為、真實意思保留、共謀虛假表示行為是意思表示不壹致的不同情形。真實意思的保留是壹種非真實意思的自知之明的表示,是壹種單獨的虛假意思表示,不同於雙方當事人的民事法律行為。
共謀表示虛偽的行為,是指思想者與相對人共謀表示虛偽,無論是財產行為還是身份行為,都有適用的空間。壹般認為,隱瞞與共謀虛假表示是並行不悖的,共謀虛假表示因缺乏真實意思表示而無效,但不影響隱瞞的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壹百四十六條* * *行為人、相對人出於虛假意思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意思表示隱匿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壹條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三條民事主體的人身權、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