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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小區改造導致漏水,民法典應該怎麽處理?

1,找物業解決:屋頂漏水。按照大廈的相關規定,如果是商品房,可以找物管,讓他們解決。不解決就去投訴他們。

2.找出漏水原因:屋頂漏水。如果不在物業管理範圍內,只能自己修,那就先找漏水的地方,再看漏水的面積。

如何補救。

該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285條

【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的關系】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受業主委托,應當遵守本法第三部分有關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

符合建築區劃內建築物及附屬設施管理的規定,接受業主的監督,及時解答業主有關物業服務的詢問。

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應當落實政府依法實施的應急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積極配合相關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287條

【保護業主合法權益】業主有權要求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及其他業主侵犯其合法權益。

承擔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288條

【相鄰關系處理原則】不動產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於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289條

【處理相鄰關系的法律依據】法律法規對處理相鄰關系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當地習慣。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條

【相鄰用水排水關系】房地產所有權人應當為相鄰所有權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自然流水的利用,應當在不動產相鄰所有人之間合理分配。自然流水的排放應尊重自然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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