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達成壟斷協議。指兩個以上經營者之間達成的排除、限制競爭的協議、決定或者其他合作行為;
2.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也叫濫用市場競爭優勢;
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
解決壟斷行為的方法如下:
1,預防。制定和完善《反壟斷法》等法律法規;
2.管理。反壟斷委員會,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反壟斷工作;
3.懲罰。懲罰經營者之間的壟斷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三條
本法規定的壟斷行為包括:
(壹)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
(二)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
第七條
國家保護國有經濟占控股地位的關系國民經濟命脈和國家安全的行業以及依法實行壟斷的行業的經營者的合法經營活動,依法對經營者的經營活動及其商品和服務價格進行監督管理,維護消費者利益,促進技術進步。
前款規定行業的經營者應當依法經營,誠實守信,嚴格自律,接受公眾監督,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或者壟斷地位損害消費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