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網絡高科技時代人格權保護的需要;
3.傳統民法典體系的重大改進;
4.它為我們的行政執法和公正司法提供了基本規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990條
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和隱私權。除前款規定的人格權外,自然人享有基於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的其他人格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零九條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25條
行為人為了公共利益進行新聞報道或者輿論監督,影響他人名譽的,不承擔民事責任,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除外: (壹)捏造或者歪曲事實的;(二)對他人提供的嚴重失實的內容,未盡到合理核實的義務;(3)使用侮辱性詞語貶低他人名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