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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如何規定法律的適用順序?

《民法典》的適用順序:

1,原則高於法律;

2.特別法優於普通法;

3.高階方法優於低階方法;

4.新法律優於舊法律。

民法典是指在采用成文法的國家中,用來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私法關系的法典。《民法典》通過條款和抽象規則來規範各種法律行為和身份行為。

壹些民法典會以習慣法作為規範的補充方式,此外,大多規定當事人之間的私法自治,以彌補各種法規的不足。

擴展數據:

民法典在國家法律體系中的地位僅次於憲法。民法典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是公民生活的基本行為準則,是法官裁判民商事案件的基本依據。

中國在1954、1962、1979三次發起制定民法典,但均以失敗告終。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正確調整了民事關系,以保護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民事權益。

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發展的需要,根據憲法和中國的實際情況,總結民事活動的實踐經驗,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於1986年4月頒布,被學者稱為“準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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