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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糾紛判決後如何處理?

民間借貸糾紛判決後,處理方式如下:

1.人民法院對民間借貸案件作出判決後,債務人不履行判決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債務人的財產;

2、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和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不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被執行人執行。

民間借貸需要什麽條件?

1,民間借貸必須是雙方自願借貸;

2、民間借貸資金必須屬於出借人所有或有權支配自己的資金;

3.禁止民間借貸吸收他人資金並轉移;

4、民間借貸利息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上限;

5.民間借貸的目的必須合法,不允許為他人提供貸款從事非法活動。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借條等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債務憑證。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借條等債權憑證未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事實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裁定原告不具備債權人資格,駁回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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