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糾紛的原因非常復雜,準確判斷每起糾紛的原因非常重要,有助於妳準確判斷分割的性質,提高工作效率。
案由是為了表明案件的具體法律關系,有時會出現多個法律關系壹並審理的情況。這個訴訟和反訴可能是壹個案由,也可能是兩個案由,這需要法官助理在制作文書的時候說清楚。
民事糾紛是指平等主體之間以民事權利義務為內容的社會糾紛(可規訓性)。民事糾紛作為法律糾紛的壹種,壹般都是因為違反民事法律規範而引發的。民事主體違反民事法律義務規範,侵害他人民事權利,導致以民事權利義務為內容的民事糾紛。壹般來說,民法是處理平等主體之間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和,所以壹切違背這壹理念的行為都會引起民事糾紛。
民事糾紛的特點如下:
1,民事糾紛法律地位平等;
2.民事糾紛的內容是民事權利義務糾紛;
3.民事糾紛的處理。分別在行政糾紛和刑事糾紛中。
根據民事糾紛的特點和內容,民事糾紛可以分為兩大內容:
1.財產關系民事糾紛,包括財產權屬關系民事糾紛和財產流轉關系民事糾紛;
2.人身關系民事糾紛,包括人格權民事糾紛和身份關系民事糾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三十六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
公開開庭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開庭時間和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