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民事訴訟的司法鑒定費用誰來承擔?

民事訴訟的司法鑒定費用誰來承擔?

法律解析:鑒定費按照“誰主張、誰承擔”的原則,由當事人直接支付給鑒定機構。司法鑒定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鑒定費由負有舉證責任的壹方先行支付。根據案件事實,如果法院判決全部敗訴,當然由敗訴方承擔。如果壹些要求得到支持,各方將承擔自己的份額。

法律依據:司法鑒定程序的壹般規則

第十四條司法鑒定機構應當對委托的鑒定事項和鑒定材料進行審查。屬於本機構司法鑒定業務範圍,鑒定目的合法,提供的鑒定材料能夠滿足鑒定需要的,應當予以受理。鑒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滿足鑒定需要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要求委托人補充、滿足鑒定需要,應當接受。

第二十八條司法鑒定機構應當自《司法鑒定委托書》生效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鑒定。鑒定事項涉及復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者鑒定過程耗時較長的,經機構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完成鑒定的時限,延長時限壹般不得超過30個工作日。鑒定期限延長的,應當及時通知委托人。司法鑒定機構與委托人對鑒定期限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鑒定過程中補充或重新提取鑒定材料所需時間不計入鑒定時限。

  • 上一篇:《民法典》明確規定,業主應當成立業主大會。
  • 下一篇:哪些學校的法律碩士比較好,請入學長。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