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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締結合同法的根本依據是什麽?

法律分析:目前訂立合同法的根本依據是我國的民法典和相關法律法規。合同的訂立需要反映雙方的真實意思,即雙方同意訂立合同,並就合同內容達成壹致;其次,合同內容要符合法律規範,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根據合同期限的不同,勞動合同可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壹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也叫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雙方明確約定合同生效起始日期和終止日期的勞動合同。其次,最需要註意的是約定雙方的違約責任。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壹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經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壹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就業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就業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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