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得到法院的司法救助後,可以獲得執行款,但必須先歸還司法救助款。
1.在法院執行中,執行款已經打入法院賬戶後,申請人可以到法院要求撤回。壹般幾個工作日就能拿到執行款;
2.申請人申請領取執行款前,應提前與執行員聯系,由執行員辦理領取執行款的申請和審批手續。之後,申請人可憑身份證直接到法院財務部門領取執行款。
被執行人已將錢交給法院。申請人如何獲得?詳情如下:
1.在法院執行中,執行款已經打入法院賬戶後,申請人可以到法院要求撤回。壹般幾個工作日就能拿到執行款;
2.申請人申請領取執行款前,應提前與執行員聯系,由執行員辦理領取執行款的申請和審批手續。之後,申請人可憑身份證直接到法院財務部門領取執行款。
被執行人可能無法再次調解,具體如下:
1,被執行人可以提出再次執行和解協議,法院對和解執行次數沒有要求,但申請人是否同意另當別論;
2.申請執行人因欺詐、脅迫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或者雙方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可以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綜上所述,收到法院的司法救助後,可以獲得執行款,但必須先歸還司法救助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55條
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隱匿財產的,人民法院有權發出搜查令,對被執行人及其住所或者隱匿的財產進行搜查。
采取前款所述措施,院長會簽發搜查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