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如果雙方約定了借款(在轉賬時表現為借條或票據中的借條),並且已經實際支付,那麽即使在戀愛期間,雙方也已經形成了債權債務的法律關系。基於民間借貸的法律關系,無論是戀愛期間還是分手後,借款人都應該歸還借款。
如果轉移金額明顯超過正常戀愛和日常生活消費的需要,則不應簡單認定為無條件贈與,可能構成戀愛期間的借貸行為或不當得利。
日常生活中,在購物平臺、餐廳、旅遊住宿等方面的消費。應視為戀愛期間的日常消費,贈與人無權要求返還。以結婚為目的的贈與是附條件的贈與。這壹條件不滿足時,贈與合同不發生法律效力,贈與人有權要求對方返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