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大家都知道,在交通規則方面,只有交警有開罰單的權利,他們會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罰和罰款。對於壹個拿著自制違章罰單敲詐車主的人,只能說這個人是在挑戰法律,挑戰交通規則。而這樣的行為本身已經觸犯了法律,構成了犯罪。就那個造假自制違規名單的人來說,就算被抓進監獄,也是罪有應得。畢竟敲詐勒索,詐騙,用這些行為作案的犯罪分子並不受待見,靠自制車票勒索錢財。不管是什麽原因,難道因為他們做不了正經事就要搞敲詐勒索嗎?妳只能怪妳自己。
第二,據相關報道,稱自行非法敲詐的男子在找到違法車輛後,在違法車輛的車身上貼了壹張自制的罰單,罰單上寫著:如果不想讓我們如實舉報,請捐給支付寶XXX,並註明是自願捐款,附上違法車牌號。?不得不說這壹波真的很尷尬。就好像妳不捐,那妳就吃虧了。捐了,妳就苦了。當然,正義可能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朝陽區當地警方立即展開調查。該男子利用店主害怕被舉報的心理,試圖獲取不義之財。很快被警方抓獲。
第三,生活中,每個人都扮演自己,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責任。而且我們也不需要做這些小動作來試圖盈利。自然會有人管事管人。我們會照顧好自己,踏實壹點。我相信雖然每天可能不太好,但壹定是踏實的。作惡的人總會受到懲罰,不是正義,就是以暴制暴。對於這件事,只能說是男方自找的,活該。
那麽這件事妳怎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