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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是成年人嗎?

至少16歲不算成年。

我國《民法典》規定,已滿18周歲的自然人為成年人,未滿18周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16周歲的青少年雖然具有生活自理能力,但不具備成年人的法律地位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16歲的個人不能獨立承擔法律責任,也不能完全獨立行使權利,如簽訂合同或進行財產交易等。18周歲後,可以取得完全的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

身份證的法定功能:

1.身份證明:身份證是公民個人身份的法律證明,用於日常生活中的身份驗證;

2.法律效力:身份證具有法律效力,是辦理各種證件和手續的基本憑證;

3.社會管理:身份證是國家管理人口和社會治安的重要工具;

4.便民服務:身份證用於銀行開戶、購買火車票、購買飛機票等便民服務;

5、信息記錄:身份證內置芯片記錄個人信息,便於電子信息管理。

綜上所述,在我國,根據《民法典》的規定,16周歲的青少年雖然具有壹定的生活自理能力,但仍未達到18周歲的法定年齡,因此不具有成年人的法律地位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不能獨立承擔法律責任和充分行使權利。他們在年滿65,438+08歲之前不能獲得充分的民事權利和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七條

18歲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是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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