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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包括哪些內容?

法律分析:1。就經營性資產而言,通過股份或入股量化到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確權到戶。積極發展多種形式的股份合作,明確集體經濟組織的市場地位,加強集體資產運營管理監督,落實集體收益分配機制。

2.就非經營性資產而言,在清產核資的基礎上,建立健全臺賬管理制度,探索集體統壹經營的管護機制,確保其更好地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提供公益性服務。

3.就資源資產而言,要落實法律法規和政策,完善登記制度,鞏固已有的確權成果。對未承包到戶的集體資源資產,要摸清底數,明晰權屬,按照現有部署繼續開展相關登記發證工作。

法律依據:國務院中央關於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為探索農村集體所有制的有效實現形式,創新農村集體經濟運行機制,保護農民集體資產權益,調動農民發展現代農業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積極性,現就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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