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上所述,已取得產權證的房屋所有權人死亡後,其法定繼承人可以申請辦理房屋繼承登記。房產繼承手續必須經過五道程序,即房屋評估、繼承公證、房屋測繪、繼承登記及其他需要提交的資料。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不動產登記手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壹條
登記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登記即告完成。
完成登記時,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依法向申請人頒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