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耕地保護計劃已經啟動,三農工作已經開展多年。國家高度重視農村耕地,也實施了壹系列保護農村耕地的政策。農民的權益也得到了保障,壹些違法現象得到了有效遏制。按照現行的法律法規,農田只能用於農業生產,比如可以種植糧、棉、油、麻、茶、糖、蔬菜和煙、水果、藥材、雜類作物等作物。
在耕地上建這十類建築是合法的,不違法:壹是蔬菜大棚;第二是農場;三是簡易哺乳室;第四是糧食的臨時儲存;五是養殖育苗場所;第六,飼養魚蝦的魚塘;第七,儲存農產品、農業材料和農具的倉庫;八是晾曬場;九是化糞池;十是保鮮冷藏。註意可以占壹半耕地,但不能占基本農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