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簡介
中國的奴隸種類繁多,產生的原因也千差萬別。總的趨勢是從周代開始奴隸或主仆的人身依附關系在不斷弱化,戰國以來基本公認不存在奴隸制。中華民國成立後,中國終於從法律上消除了奴隸的存在。
2.發展
夏、商、西周、春秋、戰國都是奴隸制時代。奴隸多在戰爭中產生,被敵人俘虜的平民成為奴隸,也有因犯罪被貶為奴隸的,包括官奴和私奴。戰國中期,秦秦孝公任命法家商鞅變法,使市民(自由民)和奴隸獲得平等的民權地位。漢代奴隸主要來源於土地兼並形成的私有制。此外,東漢末年,人們為了逃避戰爭,轉向大莊園主,成為私有制。漢唐時期,法律上有明確的好壞之分。比如壹首歌(壹種奴隸)把壹個良民打死了,壹個良民打死了自己的歌。不管宋是否有罪,宋只是被判了徒刑,可以用錢贖回。犯了叛國罪,全家乃至整個民族都不是官奴。宋朝以前,長期受雇的人不如良民,也是奴隸。從宋代開始,雇傭關系形成的主仆關系不再被視為好壞關系。但實際上,私奴現象大量存在。但法律禁止私奴,不允許出賣良民為奴。元朝因為蒙古人自己實行奴隸制,官奴盛行。清朝初期也有漢人被奴役,直到雍正時期才廢除奴隸制。清初經濟繁榮,康熙帝采取低稅負。和明朝壹樣,賣身為奴的人數其實大大減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