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如何認定毆打兒童罪?

如何認定毆打兒童罪?

法律分析:打孩子可能涉嫌故意傷害或虐待,主要看打人者與孩子的關系。壹般會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打人者和孩子不是家庭成員,只要打人者對孩子造成輕傷以上,就構成故意傷害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二百六十條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壹款之罪,除被害人不能告訴,或者因受脅迫、恐嚇而不能告訴的以外,只有告訴的,才予以處理。

  • 上一篇:農村宅基地證如何過戶
  • 下一篇:嫖娼出軌如何定性處罰?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