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沒收,扣留機動車,處15日以下拘留,並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類違法許可被列為整治重點。
1.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故意隱匿機動車號牌、未按規定安裝使用機動車號牌(含只懸掛壹個號牌)、機動車號牌不清晰、不完整、汙損機動車號牌的。
2.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或者使用其他車輛號牌屬於違法行為。
3、無證駕駛或者使用假證件、拼裝、報廢機動車上路行駛等違法行為。
車牌變形沒當回事,粗心車主被扣12分。
據交警介紹,在路面執勤時發現的車輛號牌汙損情況,有的是因為淤泥遮擋號牌信息,有的是因為長期使用,號牌的數字和字母被塗掉模糊,有的是因為事故碰撞。其間,有的故意汙損號牌,但很多司機平時並沒有註意車況,導致違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對號牌汙損有明確規定: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時,應當在車輛前後指定位置懸掛機動車號牌,並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或者汙損。否則,對未按規定懸掛機動車號牌的,罰款200元,扣12分。
以上內容請參考人民網-交管局加大對遮擋號牌的處罰力度。扣分、罰款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