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下來後,由義務人按照上述規定自行執行。如果債務人不按期執行,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法院會強制執行。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不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被執行人執行。
法律客觀性: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當事人必須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壹方拒不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被執行人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絕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第二百四十五條經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壹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申請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經公證的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予執行,並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