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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清算賠償令

法律分析:《企業破產法》第壹百壹十三條第壹款規定,股份公司的破產清算順序如下:

1,破產費用和* * *受益債務;

2.拖欠員工工資、轉入員工賬戶的社保費用、經濟補償金;

3.公司所欠的社保費用和欠繳的稅款;

4.普通債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壹百壹十三條

1,破產費用和* * *受益債務;

2.拖欠員工工資、轉入員工賬戶的社保費用、經濟補償金;

3.公司所欠的社保費用和欠繳的稅款;

4.普通債權。

第壹百壹十三條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壹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第壹百壹十四條破產財產的分配應當采取貨幣分配的方式。但是,債權人會議另有決定的除外。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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