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離婚後如何獲得孩子的撫養權?
1.如果孩子不滿兩歲,壹般監護權歸女方。女方條件不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所有權歸男方。
2.在撫養孩子的條件基本相同的情況下,父母雙方應爭奪孩子的撫養權,但孩子從小不隨父母生活,單獨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祖父母要求並有能力幫助孩子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視為孩子撫養權的優先條件。
3.孩子的意見最重要。根據法律規定,如果未成年子女超過10歲,法官在處理離婚時的撫養權問題時會詢問孩子的意見,在實際決定撫養權歸屬時往往會考慮孩子的意見。
4.雙方的經濟情況,壹般來說,如果他們的收入高,工作穩定,那麽在同等條件下,壹方比另壹方更有可能實際獲得孩子的撫養權。
2.如果我父親不帶孩子來,我能拿回撫養權嗎?
如果父親不帶走孩子,女方可能拿不回撫養權。法律規定父母雙方都有撫養子女的義務,都有爭取撫養權的權利。如果監護壹方不履行撫養義務,那麽另壹方可以申請變更監護。如果不能證明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優於對方,變更撫養權的幾率很小。法律規定,如果壹方有嚴重疾病、吸毒、家暴、虐童等。,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成長,另壹方應支持變更子女撫養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4條
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並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孩子還是父母雙方的孩子,不管是不是父母直接撫養。
離婚後,父母仍有權利和義務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
離婚後,不滿兩歲的子女由母親直接撫養。對於已滿二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未能就撫養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本著對未成年子女最有利的原則判決。
年滿八周歲的兒童應當尊重他們的真實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