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業主是指財產的所有人。業主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是國內公民或組織,也可以是國外公民或組織。物業本質上和建築中的業主是壹樣的。均指物業(產權)所有人。租房者不是房主。建築物內住宅、營業用房專有部分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業主的* * *權包括區分所有建築物的* * *權和建築區劃內公共* *場所、場地及配套建設設施的* * *權,道路、車位的* * *權;建築區劃中配套車位、車庫的法定使用權。這個* * *權包括使用權、收益分配權、排除危險和妨害請求權。* * *同管理權是維護* * *部位和* * *物的物理屬性,保障配套設施運行的權利。只有取得物業所有權的人才能成為小區的業主。當然,這裏的人不僅包括自然人,還包括法人和其他組織。當然,除了國內公民,國外的公民和組織也可以成為業主。但是,如果妳是從別人那裏租的財產,妳就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所以妳不能成為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壹條業主對住宅、營業用房等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 * *部分享有共管權。
第二百七十二條業主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第二百七十三條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為由不履行義務。業主轉讓建築物內的住宅和營業用房時,其部分* * *所有權和* * *管理權壹並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