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偷了“我的”錢的小偷,是與小偷協商後主動要求小偷返還被偷的錢的行為,但只是在和的情況下要求小偷返還自己的錢,而不是通過偷竊、威脅、要挾等不正當的法律手段索要自己的錢。如果存在上述因素,也將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定罪。
有些人認為小偷偷了我的錢。我去找小偷偷自己的錢有什麽錯?錢本來是我的,但我只拿回了自己的壹部分。我為什麽要承擔法律責任?小偷通過偷竊來偷別人的錢是壹種犯罪。如果我以同樣的行為偷了自己的錢,是否和小偷有同樣的性質?
請願小偷偷自己的錢是合法的,純粹是他們自己的美好想象。如果不擇手段的索取自己的利益,世界豈不是壹片混亂?如何治理國家?小偷固然可恨,但結合現實,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才是應有的結果。
小偷先犯罪。如果他跟小偷壹樣把自己的錢偷回來,跟小偷有什麽區別?如果法律的審判也是同樣性質的給付,法院會怎麽說?要麽小偷沒被定罪,要麽小偷和他自己壹樣被定罪。主張自己的正當利益不是犯罪,缺少的是方式方法的不同,讓小偷把自己的錢還上是對的,但這是小偷自願或非自願的行為。
如果小偷不主動歸還贓款,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聘請律師向法院申訴,由法院依法裁定或定罪,而不是沖動地用非法手段拿回自己的利益。誤解,很多人以為是小偷偷了自己的錢。因為小偷不想還也不還,所以選擇了和小偷壹樣的不當性質,把自己的錢偷了回來。什麽罪?但是通過司法解釋或者刑事手段索要,就是犯罪。
法律是維護國家穩定和社會秩序的保護傘。如果壹個國家沒有約束和法律監督的規定,怎麽可能穩定?社會和人民將如何安居樂業?相反,對於現實和人性來說,對於那些因為某種原因可以寬容或者可憐的人來說,是壹個放棄錯誤觀念,開始新生活的機會。生活和人生都是被不同的境遇所逼,但現實和沒有幻滅的人去發現缺點或者重新做人,都是沒有意義的。
不管怎樣,沒有問題是基於犯罪的,重點是如何找到能幫助解決問題的人,或者妳可以基於社會選擇能幫助自己的人!小偷小摸雖然不是很嚴重的行為,但是壹旦成為慣犯,小偷就成了小偷,這樣的結果誰也幫不了自己。遵守法律法規,做壹個合法公民,造福國家、社會和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