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新兵役法是什麽時候頒布實施的?

新兵役法是什麽時候頒布實施的?

新兵役法何時生效:1984——六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並公布了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該法於6月1984+10月1日起施行。

1998 65438+2月29日,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兵役法的決定。新修訂的兵役法刪除了原規定中“義務兵役為主體”的提法,保留了“兩結合”的基本制度。將陸海空三軍義務兵服現役期限改為兩年,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關於超期服役的規定。

壹是適當調整征兵範圍,刪除現行兵役法中關於全日制學校在校學生可以緩征的規定,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征兵年齡放寬至24周歲。

二是明確國家實行兵役登記制度,兵役登記時間從每年的9月30日提前到6月30日,以便與各校學生畢業時間相銜接。

三是明確了政府和社會有關方面在征兵工作中的責任,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兵役機關和有關部門組建征兵機構,負責組織實施征兵工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壹條為了規範和加強國家兵役工作,保障公民依法服兵役,保障軍事人員的補充和儲備,建設和鞏固國防和強大軍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九條全國的兵役工作由國務院和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國防部負責。

省軍區(警備區)、軍分區(警備區)、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的人民武裝部和本級人民政府的兵役機關,在上級軍事機關和同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兵役工作。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完成兵役任務。兵役業務,在設有人民武裝部的單位,由人民武裝部辦理;沒有人民武裝部的單位,應當確定壹個部門辦理。大專院校應有負責服兵役的機構。

  • 上一篇:加班是否違反勞動法?
  • 下一篇:行人在高速公路上被撞死,司機有責任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