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的相關規定:
第三十壹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應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當婚姻登記處查明雙方確有意願,並已妥善處理了子女和財產問題後,就會出具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男女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部門可以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擴展數據:
避免因手續簡單而草率離婚。
由中國婚姻家庭研究會主辦、全國婦聯權益部支持的“中國家庭建設瓶頸分析”研究項目第壹期報告今天發布。
報告建議修改《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婚姻登記條例》等與婚姻家庭直接相關的法律法規。在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則下,應以家庭成員的整體利益為出發點處理婚姻關系問題,並依法加強對離婚的限制,避免因離婚手續過於簡單而導致的草率離婚、漠視家庭責任等問題。
該項目由中國婚姻家庭研究會、天津市婦聯、天津市社會科學院的專家共同組織實施。課題組以家庭破裂和家庭矛盾為研究重點,對天津市婦聯系統2011至2014受理的四級信訪案件和法律援助案件、天津市河北區法院2011至2014受理的婚姻家庭案件進行了初步分析。
對婦聯系統信訪案件的分析顯示,“婚姻家庭權益”在各年七大類案件中始終居於首位,平均占比44.03%,比排名第二的“勞動和社會保障權益”高出近壹倍;在“婚姻家庭權益類”中,家庭糾紛類、離婚類、家庭暴力類信訪量四年來始終位居前三,平均占比分別為37.18%、29.90%、16.73%。
據天津市離婚統計,2010至2013年天津市離婚對數分別為3對、3.2對、3.63對和4.53萬對,粗離婚率分別為2.37‰、3.24‰、2.57‰和3.07‰。離婚對數和粗離婚率繼續上升,均高於全國水平。
天津市河北區法院2014判決離婚、調解離婚的274件案件統計分析顯示,原告中女性占59.9%,男性占40.1%。年齡從老年到中年,30 ~ 39歲年齡段比例最高,占53.6%;其中55.5%的人結婚7年及以下;離婚原因是“感情破裂”,占77.7%。
因家庭生活瑣事自報離婚的有59.1%,性格不合的有19%,因壹方過錯、家庭財產問題、婚外情、子女撫養、家庭暴力、家庭幹預等原因自報離婚的有13.1%。
報告認為,現實中,政府主導的對涉及全社會每壹個成員的婚姻家庭問題的強有力政策支持並不完善,許多家庭問題難以得到及時解決,成為家庭離心力增大並走向破裂的重要原因。
報告建議,政府應制定促進中國家庭建設和發展的中長期規劃,統籌安排家庭政策制定、家庭建設措施、管理評估、服務保障和相關組織網絡。
明確政府、社會、企業的目標、責任和分工,推進中國家庭制度建設,完善婚姻家庭法律制度,從長遠上保障和促進家庭發展,從而化解婚姻家庭問題,切實為中國億萬家庭謀福利。
人民網-避免因手續簡單而草率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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