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醉駕的標準是血液中酒精含量大於等於80mg/100ml,超過這個標準就構成醉駕,追究刑事責任。說酒駕180mg/100ml不會被起訴,現行法律沒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三十三條、第壹百三十三條之壹明確規定了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法律後果,包括拘役和罰金。所以任何超過法定酒精含量標準的駕駛行為都會受到法律的嚴懲,不存在所謂的不起訴標準。
酒後駕車的法律後果:
1,醉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超過80mg/100ml,構成醉駕罪;
2、刑事責任:醉駕將面臨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可判處有期徒刑;
3.駕照的處理:壹旦查出酒駕,駕照將被吊銷,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
4.交通事故責任:醉酒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將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甚至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
5.影響記錄:酒駕行為會被記入個人信用記錄,可能會影響以後的信用和就業。
綜上,說酒駕180mg/100ml不起訴是錯誤的。我國法律明確規定血液中酒精含量超過80mg/100ml,即構成醉駕,將面臨刑事責任,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對醉駕規定了具體的法律後果,如拘役、罰金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133-1條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壹)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客運,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4)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眾安全的。
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