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說明的情況:①盲、聾、啞;(2)尚未完全喪失或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
精神病人;3未成年人;(四)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本人或者其近親屬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法律援助機構應當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指定律師為其辯護。
辯護人(即委托律師)在偵查階段的訴訟權利附後。
偵查階段辯護人的訴訟權利
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代理申訴和控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從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
犯罪嫌疑人對被指控的犯罪和案件有關情況提出意見的,可以與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會見和通信。
有權申請取保候審
沒有調查取證,沒有閱卷。
律師約定
犯罪嫌疑人從第壹次被訊問或者被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聘請律師。
在押犯罪嫌疑人聘請律師的,直接委托有明確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者律師姓名的。
人民檢察院應當及時將犯罪嫌疑人的委托意見轉送律師事務所;如果擬由親友代理
對於錄用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及時將錄用意見傳達給親友;如果嫌疑人提出聘請律師,
但是,沒有具體擬聘人員,也沒有擬聘人員代為聘用的,人民檢察院應當通知當地律師協會或者司法行政機關。
當局為他們推薦律師。
符合
證件要求:委托律師應出示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書、授權委托書或法律援助函。
可以要求面試,但是調查階段會
看,還需要偵查機關的批準。偵查機關應當將上述情況提前通知看守所。
到場要求: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不受監控(在審查起訴、審判階段,工作人員不得到場)。
時間要求:律師要求會見犯罪嫌疑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最遲不得超過48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