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是指公民個人或者群體以書信、電子郵件、來訪、電話、傳真、短信等多種形式與負責信訪工作的機構或者人員聯系的制度。,從而反映情況,表達意見,請求解決問題,由負責信訪工作的相關機構或者人員按照壹定方式處理。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依法解決問題與及時就地疏導教育相結合。
除了法律,是另壹種解決問題的方式,是壹種比較直接的利益表達形式。但由於信訪信息壹般是由信訪辦工作人員篩選後,再提交給相關領導和機關,所以也是這個意義上的間接利益表達。中國政府的突出特點是從中央到鄉鎮有五級黨政政府(在農村有時有壹級政府不是政府,就是村委會和村黨支部),城市比農村少壹級(直轄市少壹級——地級),但“單位”多壹級。上下級黨政之間的層級地位十分嚴格,各級政府都隸屬於下壹級,形成了向下約束、向上負責的“金字塔”嵌套機制。
綜上,就是《信訪條例》規定的相關回答,希望能幫到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訪條例第壹條為了保持各級人民政府密切聯系人民群眾,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維護信訪秩序,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信訪,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信件、電子郵件、傳真、電話、來訪等形式進行的活動。,向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由有關行政機關依法處理。以前款規定的形式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稱為信訪人。
第三條各級人民政府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各部門應當做好信訪工作,認真處理來信來訪,聽取人民群眾的意見、建議和要求,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努力為人民群眾服務。各級人民政府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應當暢通信訪渠道,為信訪人以本條例規定的形式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提供便利條件。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打擊報復投訴人。
第四條信訪工作在各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以及依法解決問題、及時就地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