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滿釋放人員有哪些補助政策?
1.服刑人員出獄後,當地政府會發放風險資金和臨時社會救助;
2、對於城鎮(含城鎮)戶籍的刑滿釋放人員,其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各級民政部門應將其納入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做到“應保盡保”;
3.城市(含城鎮)戶籍的刑滿釋放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前已參加失業保險或正在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刑滿釋放或者解除勞動教養後,符合條件的,可以按照規定享受或者恢復失業保險待遇。
對刑滿釋放、勞動教養前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刑滿釋放人員,重新就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接續養老保險關系,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按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刑滿釋放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前已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可繼續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準領取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今後的養老金調整;
4、農村服刑人員,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後,應及時落實責任田(山、地)。由於缺乏生活來源,生活困難的人,經本人申請,村委會出具證明,鄉鎮司法所、民政所報縣(市、區)司法局、民政局批準,可向當地政府領取臨時社會救濟。
5.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幫助刑滿釋放人員落戶。對喪失勞動能力、無法確定贍養人、扶養人和基本生活來源的刑滿釋放人員,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給予救濟。
釋放囚犯時會通知家屬嗎?
1,不需要通知家屬,監獄沒有這方面的法律義務。壹般是犯人自己通過書信或家人電話通知;
2.如果是正常釋放(出獄),就不需要通知犯人本人。囚犯自己非常清楚地記得他的釋放日期。壹般出獄前壹個月開始不理發,出獄前三天不參加勞動;3.如果是減刑釋放,監獄事先並不清楚,要等法院判決後才能知道;
4.罪犯是未成年人的,監獄應當通知其家屬按時接回。如果服刑人員老弱病殘,無人照顧,監獄也要聯系當地司法部門;
5.刑滿釋放人員喪失勞動能力,無法確定贍養人、扶養人和基本生活來源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救濟;
6.如果犯人已經服滿刑期,監獄不會通知其家屬,但壹般犯人會打電話或寫信通知其親屬。出獄後,犯人和正常人壹樣享有求職面試的機會。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疑問,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三十七條
當地人民政府幫助刑滿釋放人員安頓下來。對喪失勞動能力、無法確定贍養人、扶養人和基本生活來源的刑滿釋放人員,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給予救濟。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三十八條
刑滿釋放人員依法享有與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三十五條
罪犯服刑期滿,監獄應當按期釋放,並出具釋放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