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行政訴訟由法院受理。行政復議由行政機關受理。壹般由原行政機關的上級機關受理,特殊情況下,由同級行政機關受理。行政訴訟管轄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第壹審行政案件的分工。行政訴訟參與人是指參加行政訴訟的當事人和與當事人訴訟地位相近的人。包括訴訟地位相似的當事人和訴訟代理人。行政訴訟參與人不同於訴訟參與人,後者的範圍比前者更廣。參與人包括參與人和證人、專家、翻譯人員、勘驗人員等。後壹種參與者與前壹種參與者不同,他們與本案沒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當然,他們在訴訟中也享有相應的權利和義務。在行政訴訟中,當事人依法享有廣泛、平等的訴訟權利,同時承擔必要的訴訟義務。當事人享有訴訟權利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當事人履行訴訟義務是為了維護訴訟秩序,保證訴訟順利進行。行政訴訟對於保證壹個國家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利不受行政權力的侵犯具有重要意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四十五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人民法院不受理自行政行為發生之日起超過20年提起的房地產訴訟,以及自行政行為發生之日起超過5年提起的其他訴訟。
壹、刑事案件在什麽情況下應當使用合議庭?
大多數情況下,刑事案件由合議庭審理。適用簡易程序的,可以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也可以由審判員壹人獨任審理。在快速審判的情況下,壹名法官可以單獨審判他們。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壹十六條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可以組成合議庭審理,也可以由審判員壹人獨任審理。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