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中,違法所得通常表現為行為人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所獲得的財物,分為行政違法所得和刑事違法所得。過失違反行政法規,造成危害後果的,還應當依法承擔行政責任。故意和過失是行政違法主體承擔行政責任的主觀要件。因此,如果行為客觀上違反了行政法律規範,但不是故意或過失造成的,而是由於不可抗拒或不可預見的原因造成的,則不能認定為行政違法,應當追究行政責任。行政違法的客觀要件是指構成行政違法的客觀事實。包括行為及其後果。行為是行政違法客觀要件中最重要的內容。行為包括積極作為和消極不作為。作為行政違法的客觀要件,該行為必須具有壹定的社會危害性。
行政處罰的種類:
1.人身刑又稱自由刑,是指特定行政主體限制和剝奪行為人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這是最嚴厲的行政處罰。人身處罰主要指行政拘留和勞動教養;
2.行為懲罰又稱能力懲罰,是指行政主體限制或剝奪違反者特定行為能力的制裁形式。是繼人身處罰之後的更為嚴厲的行政處罰措施;
3、財產刑,財產刑是指行政主體依法剝奪行為人的財產權利。這是最廣泛使用的行政處罰;
4.適用訓誡處分又稱精神處分、名譽處分,是指行政主體對違反行政法律法規的行為給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譴責和警醒。它是壹種損害違法者名譽、榮譽、信譽或精神利益的懲罰。
綜上所述,行政違法是違反行政法律規範的行為,不構成犯罪。首先,行政違法是違法的,違反了行政法律法規,侵害了受行政法保護的行政關系,因而具有壹定的社會危害性;其次,行政違法壹般屬於違法性質,其社會危害性較小,尚未達到犯罪的程度。行政違法是依法必須承擔行政責任的行為。行政違法是違反行政法律規範,依法應當承擔行政責任的行為。行政違法的主觀要件是指行政違法主體的主觀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故意是指明知自己行為的社會危害性,並希望或者放任其發生的主觀心理狀態。故意違反行政法規的,應當依法承擔行政責任。過失是指壹個人應當預見到自己行為的社會危害性,但由於疏忽或輕信而可以避免的主觀心理狀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條
行政處罰的設定和實施,適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