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反對父母包辦婚姻,19歲的她離家去天津讀書,後來以優異的成績考上北京女子師範學院,在那裏認識了魯迅。
熱愛文學的許廣平對這位學識淵博的老師壹見鐘情,魯迅也對這個聰明的小女孩產生了好感。但此時魯迅已經有了壹個原配妻子。盡管他從未與這位妻子結婚,但在法律上他們的婚姻狀況是不可否認的。魯迅有意識地拒絕給愛人名分,委婉地拒絕了許廣平的壹再表白。
許廣平並沒有因此而退縮。她主動提出談戀愛,放棄了與生俱來的權利,願意做壹個默默為他奉獻自己的女人。
後來兩人同居,魯迅仍然對外界隱瞞兩人的關系,說許廣平是他的助手。如果有人在他家碰到許廣平,他會解釋說許廣平是來幫他抄稿子的。旅遊的時候要訂三人間,要和同行的朋友住在壹起,要盡量撇清和許廣平的關系。
但是這種強烈的澄清並不能證明魯迅不愛她,他們之間的感情是很深的。同居前的書信往來中,他們的情書聯系緊密,也被後人編成了《兩地之書》。
他們同居後,許廣平除了照顧兒子、做家務,還要擔任魯迅助手的職務,而且只有她壹個人接待客人。魯迅挑食,許廣平忙於其他事務,她離不開做飯。她建議每個月雇壹個廚子,但魯迅覺得負擔太重,要她擔負起做飯的責任,只好重新安排,安排壹大家子的夥食費。她給了魯迅壹點殘酷之外的溫柔。在他們共同生活的十年裏,魯迅的創作效率超過了以往所有時代。他開始寫情懷,壹改曾經的冷嘲熱諷。
1936魯迅病重時不忘告訴愛人。不要想我,只關註妳自己的生活!?愛人去世後,她只靠他們兩人創作的壹點版稅生活,除了撫養兒子,還要贍養母親和遠在外地的原配妻子。
雖然窮得只能靠貸款維持生計,但徐光平從未停止過對婆家的支持,沒有婆婆的開銷她也活不下去。在給婆婆的信中,她溫柔地安慰對方,希望婆婆在生活拮據的時候,不要羞於和自己說話。
朱安的壹生很悲慘。她和許廣平不和。她既順從又膽小。她覺得只要結了婚,總能打動老公。她從頭到尾都不知道魯迅想要什麽。魯迅給她金銀復婚,她不從。魯迅遠離家鄉,和許廣平壹起愛孩子,她還是不去。
人們常說男人委屈了她,我卻不這麽認為。沒有人辜負過朱安。與此同時,也有不顧名分追隨戀人的女性,甚至更多多次再婚的女性依然激情澎湃。她為什麽要在封建禮教下束縛自己?
參考資料:
[1]徐光平,《十年共* * *危》,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
[2]魯迅、許廣平《兩本書》,人民文學出版社,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