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如果不構成輕傷,屬於哪種情況?會怎麽處理?

如果不構成輕傷,屬於哪種情況?會怎麽處理?

尋釁滋事不構成輕傷,屬於治安案件,根據情節輕重會拘留五到十五天。

法律分析

所謂尋釁滋事行為,是指在公共場所尋釁滋事,任意挑釁、欺淩、打架鬥毆,擾亂公共秩序,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這種行為表現為行為人公然藐視國家法律和社會公德,破壞公共場所秩序和人們在生活中應當遵守的相同規範,實施破壞公共場所秩序的挑釁行為。壹般來說,挑釁的動機不完全是為了壹些個人利益沖突,也不是單純的為了獲得壹些物質利益,而是通過挑釁來尋求刺激或者滿足壹些卑劣的欲望。行為人是為了填補精神上的空虛,或是尋求精神上的刺激,發泄對社會的不滿,或是在某個領域獨霸並彰顯權威,報復朋友的忠誠。挑釁行為往往發生在公共場所,有的發生在偏僻隱蔽的地方,往往對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財產造成損害。但挑釁行為壹般不侵犯特定個人、人格或公私財產,主要指挑戰公共秩序和整個社會,蔑視社會主義道德和法制。根據該條規定,挑釁行為主要表現為以下幾種形式:壹是群毆。通常指個人恩怨,世仇,霸權或其他動機集體作戰。二是追別人。指出出於娛樂、尋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動機,無故追截異性。第三,侵占、任意損毀或者侵占公私財物。是指以不合理的流氓手段,向市場、商店勒索商品和他人財物,或者任意毀壞、侵占公私財物。第四,其他挑釁行為。指除上述行為以外的其他挑釁、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壹千元以下罰款: (壹)聚眾鬥毆的;(二)追逐、攔截他人的;(三)敲詐勒索或者任意損毀、侵占公私財物的;(四)其他挑釁行為。

  • 上一篇:虛假交付的認定和處罰
  • 下一篇:藥品批發企業銷售假藥的最低罰款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