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能代理:
演出經紀人是指在演出經濟活動中,以收取傭金、促進他人交易為目的,從事經紀、行紀、行紀等經紀業務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演出經紀人是市場經濟中演出的產物。
同時是促進演出市場繁榮發展的主力軍,是健全演出市場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應以是否有利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演出市場的健康繁榮發展,是否有利於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文化需求為標準。
但不可否認的是,壹些演出經紀機構的盲目逐利和短視行為導致經營不規範甚至違規經營,這也是阻礙演出市場持續健康繁榮發展的重要根源,這在我國尚不成熟的演出市場表現得更加明顯。
演出經紀業的這種雙刃劍特性決定了目前我國演出經紀業的基本政策取向,即發展與監管齊頭並進,促進發展是基本原則,加強監管是發展的保障。
中國演出經紀業發展和監管的政策建議:
加強對演出經紀人的監管與促進其發展並不矛盾,而是和諧統壹的:監管絕不是限制,而是在促進發展的基本理念下對演出經紀人及其活動進行壹定的規範,目的是保證演出經紀人健康有序的發展。
在制定演出經紀政策的過程中,不能為了強調發展而忽視監管,也不能為了監管而放棄發展。二者不可偏廢。演出經紀政策的出發點和歸宿,應以是否有利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演出市場的健康繁榮發展,是否有利於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文化需求為前提。
結合當前中國實際,對演出經紀機構的發展和監管政策提出以下建議:
1,實施全行業演出經紀人資格認證,提高演出經紀人整體素質。
2.加強演出經紀人的業務培訓,努力提高演出經紀人的專業素質和業務能力。
3.建立健全演出經紀人警示、退出和職業禁入制度,提高全行業的社會認可度和誠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