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作為付款人,擁有財務監督權,但行使這壹權利的方式並不是通過業主私查來管理公司賬目。審計的目的是監督管理公司財務支出的公開透明,是否符合預算項目,是否在支出方面欺騙業主。
監督者和被監督者都需要對檢查結果做出權威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結論。而普通業主並不具備專業的財務知識,即使是專業的財務人員也無法以個人身份提供合法的審計證明。所以業主以個人身份查賬,管理公司有權拒絕,否則每個業主都可以濫用自己的查賬權,只能嚴重幹擾管理公司的正常運作。
如果業主想行使這壹權利,有兩種方式可以選擇:壹是私下委托會計師事務所檢查;二是請業主委員會委托專業事務所進行檢查。只有國家法律認可的專業會計師事務所才能提供有效的審計報告,達到查賬的目的,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真正幫助業主行使合法權利。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六條: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壹)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對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並行使表決權;
(五)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享有被選舉權;
(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七)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八)對物業* * *部位、* *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的使用情況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九)監督物業* * *部位和* * *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