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性遭受家暴後該怎麽辦?
所謂家庭暴力,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他方式,從身體、精神、性等方面傷害和破壞家庭成員的行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大多是婦女和兒童。
婚內妻子遭遇家庭暴力,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報警求助,保留報警回執;
2、查看傷情保留病例資料。做以上事情有兩個目的。第壹,他可以受到法律的懲罰。如果他的妻子受輕傷,他將被拘留。如果是輕傷,就要負刑事責任。
第二,他家暴的證據被保留了下來。我國《民法典》(2021 1起實施)規定,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以起訴離婚,並要求加害人賠償精神損失。
二、家庭暴力怎麽處理?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予以勸阻,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
遭受家暴時,壹定要註意保護自己,向婦聯組織、居委會尋求幫助。尤其是遭受嚴重家暴時,更應該報警求助。我們可以要求他們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對肇事者進行處理,要求他們留下筆錄,並盡快去醫院治療,出具診斷證明。
這些都是證明施暴者家暴的有利證據,以後作為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證據保存。夫妻之間存在家庭暴力的,家庭暴力實施者可以承擔治安管理處罰的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暴力受害人也可以要求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根據我國《民法》規定,壹方以暴力或虐待手段遺棄家庭成員,另壹方要求離婚的,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因家庭成員暴力或虐待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現實中,很多女性不知道如何處理家庭暴力。同時,壹些女性關心家庭的穩定和孩子的成長。他們既不會報警,也不會尋求其他外界的幫助,更不會提出離婚。但這種行為更容易傷害孩子的心理,對自己也很不利。因此,我們必須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在提起離婚訴訟之前,妳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