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壹般納稅人是指增值稅年銷售額(以下簡稱年應稅銷售額,包括壹個日歷年度內的全部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企業和企業單位。
壹、壹般納稅人增值稅普通發票稅率
增值稅的計算方法與發票類型無關,而是由增值稅的類型(是壹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決定的。
壹般納稅人,只要取得收入,無論是否開具普通發票、增值稅發票,均按增值稅稅率(17%、13%)作為不含增值稅的收入(不含增值稅收入=含增值稅收入/[1+17%或13%])
小規模納稅人按照不含增值稅收入的6%(工業、加工、修理修配)或4%(營業)的稅率計算應納增值稅(不含增值稅收入=含增值稅收入/6%或4%)。
二。增值稅普通發票的發票代碼
1,10數字代碼
數字1-4代表省份;第5-6位代表制版年份;第七個代表打印批次;第8位數字代表發票種類,普通發票用“6”表示;第9位代表幾版,兩版普通發票用“2”表示,五版普通發票用“5”表示;第10位代表金額版本號“0”表示電腦版本。
2.12數字代碼
2017年2月,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公告,自2018年6月起,將增值稅普通發票(折票)發票代碼由現行的10位調整為12位。
數字1為0,數字2-5代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數字6-7代表年份,數字8-10代表批次,數字11-12代表票種和聯次,其中04代表增值稅聯次發票。
壹般納稅人,只要取得收入,無論是否開具普通發票、增值稅發票,都按增值稅稅率(17%、13%)作為不含增值稅的收入(不含增值稅收入=含增值稅收入/[1+17%或13%])處理,以上是壹般納稅人增值稅發票稅率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十壹條納稅人進行應稅銷售時,應當向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並在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分別註明銷售額和銷項稅額。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壹)應稅銷售行為的買方為個人消費者;(2)免稅條款適用於應稅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