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視具體情況而定,違法行為與價格水平沒有必然聯系,主要看經營者是否存在不正當價格行為,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為排擠競爭對手或者壟斷市場,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傾銷,損害國家利益或者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捏造並散布漲價信息,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在網上倒賣珍稀保護動物、盜版光盤、毒品等物品屬於違法行為;除了以上物品,在網上轉賣東西賺取差價也不違法。主要要看是什麽樣的貨。當然,國家規定不能轉賣的商品是違法的,也擾亂了公共秩序,比如門票、亞運門票等黃牛。所以沒有法律說除非禁止,否則不能轉賣。但是,如果產品沒有被法律禁止,買方是資源交易,則物品無害並不違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 * *經營者不得有下列不正當價格行為: (壹)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二)為排擠競爭對手或者壟斷市場,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傾銷,擾亂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損害國家利益或者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除依法降價處理鮮活商品、季節性商品和積壓商品外;(三)捏造並散布漲價信息,哄擡價格,將商品價格擡得過高的;(四)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交易;(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務,以同等交易條件歧視其他經營者;(六)以提高或者降低檔次等方式買賣商品或者提供服務,變相提高或者降低價格;(七)違反法律法規牟取暴利;(八)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不正當價格行為。